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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排量车消费税九月开始上调
2008-08-14 点击:5272
     财*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从9月1日起排气量在3.0升以上至4.0升(含4.0升)的乘用车,税率上调至25%;4.0升以上的,税率上调至40%;1.0升(含1.0升)以下的,税率下调至1%。业内人士表示,该举措将抑制大型车的消费,但对小型车的推动作用有限,“抑大扬小”还需多税种联动调整实现。
  财*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调整汽车消费税,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、减少空气污染,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。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汽车消费向着更理性的方向发展。
  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对大排量汽车消费税上调力度较大,将对国内尤其是进口大排量车的消费带来较大冲击,但对小排量汽车推动作用有限。一段时间内,还会出现进口车商增加囤车量,以博取消费税上调后的利润差额。
  “小排量汽车售价多在5万元以下,降低2%相当于降低了1000元左右,对消费的推动作用有限。”该人士表示,但作为消费税调整中惟一降低税率的品种,小排量汽车税率降低成为*强烈“扶小”的信号。虽然实质上降低的购车费用有限,但将促进市场的不断成熟和消费观念的转变,厂家布局小排量、新能源汽车的主动性也将进一步提高。
     据了解,自从2006年我国对汽车消费税进行首次调整以来,1.0升及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逐年下滑。根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数据显示,1.0升及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由2005年的6.5%下降到2008年上半年的3.1%。
(摘自北京商报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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